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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线”联盟代理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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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定义
“中国在线”:在本管理办法中指苏州时代在线网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在线”电子商务联盟服务:指在”中国在线”上提供交易市场高级会员服务,为企业提供全面、专业、开放、贴心的网络营销服务。
电子商务联盟服务代理商:指与苏州时代在线网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销售代理合同的法人。
二、代理商资格
代理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a) 凡有意从事互联网行业的单位及个人均可申请代理;
(b) 有权从事广告网络营销服务;
(c) 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d) 组建有专业销售团队。
三、代理商发展程序
申请:申请单位向通渠道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
①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名单;
②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及网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③ 申请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④ 申请单位对当地市场的分析及拓展计划;
⑤ 申请单位对参与此项代理有何优势。
审核:”中国在线”对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授权: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销售代理合同,并授予“中国在线”联盟的代理铜牌。
四、优惠措施
该措施适用于签约代理商。
见代理商折扣文件。
五、违规处理
对签约代理商的行为约束:
(a)不得向客户和竞争对手透露和传播内部信息;
(b)不得对竞争对手进行不实攻击;
(c)不得不计成本地进行恶意的价格竞争。
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进行如下处理:
(a)提出警告;
(b)减少年底返还数值;
(c)取消代理资格。
六、有效期限及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止。此前相关政策与本管理办法相悖者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
七、 解释权与裁定权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与裁定权归苏州时代在线网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苏州时代在线网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有权随时根据需要修改本管理办法。
苏州时代在线网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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